為進一步加強公司法律合規建設,規避法律風險,提高依法決策能力,公司擬按照公開、公正、公平原則,根據《關于進一步規范市國資委系統法律顧問選聘管理工作的通知》(株國資【2019】19號)的相關規定,面向社會公開選聘法律顧問一名?,F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:
一、聘用法律顧問條件
1.擁護、執行黨和國家的基本路線、方針和政策,秉公盡責,嚴守法紀;
2.熟悉企業經營管理,具有較高的政策水平和較強的組織協調能力;
3.精通法律業務,具有處理復雜或者疑難法律事務的工作經驗和能力;熟悉行政法、民商法、刑法、經濟法等相關法律法規,熟練掌握合同審查、規范性文件審查、訴訟案件應訴等;
4.個人工作單位在律師事務所;
5.個人及其所在律師事務所近三年內無重大違法紀錄;
6.近三年內,受聘代理委托方訴訟、仲裁,未出現因履職不力造成敗訴或裁定不利的情形,或擔任委托方法律顧問,未出現其所負責審查的合同、協議事項,因條款問題出現敗訴或裁定不利的情形(委托方未采納其審查意見者除外);
7.個人入選株洲市法律顧問名單庫。
二、法律顧問工作范圍
1.對制定修改公司章程、重要規章制度,企業分立、合并(含兼并重組)、改制(含混合所有制改革、員工持股等)、破產、解散、增加或減少注冊資本,重大產權(股權)轉讓,重大資產置換、質押、拍賣,重大項目招投標,企業上市、發行公司債券,大額經濟合同或擔保反擔保合同簽訂等事項,進行合法性審查或法律論證并提供法律意見和建議;
2.對審批、核準或備案需要出具法律意見書的事項,進行合法性審查或法律論證,出具法律意見書;
3.起草或協助起草合同、協議及其他法律文書;
4.參加重大項目的研究和論證、談判、合同和協議的簽訂等工作;
5.代理訴訟、仲裁及非訴法律事務,維護合法權益;
6.協助開展法律知識教育培訓和法制宣傳工作;
7.法律法規規定和合同約定的其他法律服務事項。
三、聘請法律顧問程序
1.公告
2.報名
(1)報名時間:自公告發布之日起5個工作日止(每天上午8:30至12:00,下午2:00至17:30)。
(2)報名方式:將報名表及報名材料送至公司行政人事部(株洲市天元區優易大廈10樓1019室)。
(3)報名資料:單位介紹信(加蓋公章),法律職業資格證、執業證原件及復印件,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,近期拍攝的免冠2寸照2張,自薦材料(包括所在單位基本情況、本人履歷、專業領域、主要業績、報價等)。
(4)資格審查:公司對所有報名人員的資料進行認真審閱,綜合考慮履歷、業績及在有關專業領域的影響等因素,擇優確定人選后進行通知。
(5)簽訂合同:本次法律顧問聘期一年。
四、聯系方式
聯系人:王楚茜,電話:18073329451
董曄婷,電話:15292226967
附件:湖南金通商業保理有限公司公開招聘法律顧問報名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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株洲市金融控股集團有限公司
湖南金通商業保理有限公司
2020年2月13日